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对倪某松等5名考生禁考的公告
2024-08-19 10:4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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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倪*松(身份证号:371322********3871)在参与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过程中,尽管工作人员已多次明确强调禁止携带电子设备入场,该考生仍执意携带手机入场。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其无法继续参加本场考试后,倪*松非但未表现出应有的尊重与理解,反而在现场对工作人员进行无理叫嚣,态度极为恶劣。
考生孙*晨(身份证号:370321********091X)在参加鉴定时,因身体原因被工作人员告知无法参与本场考试。然而,孙*晨非但没有冷静接受,反而在现场情绪失控,撕碎了自己的准考证,此举严重扰乱了考场秩序,对其他考生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考生高*峰(身份证号:370629********2312)、张*涛(身份证号:370303********1715)及张*霞(身份证号:372801********6949),被发现报考资料存在造假行为。
根据《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对以上考生作出禁考两年的严肃处理决定。
以上决定旨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,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展现自己的真实水平。
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
2024年8月2日